学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经学校同意,暂停学习,仍保留学籍,叫做休学。
休学就是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重要原因导致现在的学习长期不能继续进行而向学校里申请的从现阶段停止在校上学、下一个或下两个学年的同期再接着学习的做法。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