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费计算:
1、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5年。
车辆折旧费的调整方法是以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替代车辆的财务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时有如下几方面需要考虑:
1、估计残值是指在更新计算时对不同使用年限汽车的估价;
2、实际残值是指汽车在转卖或报废处理时实际成交的价格;
3、折旧寿命是指完全回收汽车投资的时间长度,它一般不等于汽车投资有效使用期,也不等于汽车实际使用寿命;
4、折旧率是指每期折旧金额占总折旧基数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