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 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 依法、依场规办事的原则
(七) 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选拔任用管理干部,必须具有领导农场改革与发展的能力,符合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选拔农场机关科室(基层单位)管理干部及一般管理人员。
第四条党委及党办(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管理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