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1、禁止携带“三无”或标识不全不清楚的充电宝登机。这是由于夏季高温酷暑天气,不符合规定或无标识的“三无”充电宝,在密闭、高温的环境下,极易产生短路,甚至等现象,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限制携带的充电宝数量: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3、限制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直接携带,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携带,超过160wh的禁止携带。
额定能量指携带的全部充电宝(一到两个)的额定能量总数,计算公式为wh=v×ah或wh=v×mah/1000(v是充电宝上标注的电压,ah和mah则是充电宝上标注的电流)。
4、民航局规定,所有的充电宝一律不能托运,只能当做手提行李携带上飞机。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