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的文道观是对文道关系的第一次系统论述。其一方面认为文原出于道,以论证文的合法性与重要性;一方面又认为文返原于道,以确立文的标准与规范,最终用意则在提倡儒家的为文法则,而非宣扬儒家的政教思想,这是其独特之处,也是其价值所在。
刘勰(约465年—约521年),字彦和,南东莞郡莒县(今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南朝梁时期大臣,文学理论家、文学批评家,刘宋越骑校尉刘尚之子。
刘勰的文道观是对文道关系的第一次系统论述。其一方面认为文原出于道,以论证文的合法性与重要性;一方面又认为文返原于道,以确立文的标准与规范,最终用意则在提倡儒家的为文法则,而非宣扬儒家的政教思想,这是其独特之处,也是其价值所在。
刘勰(约465年—约521年),字彦和,南东莞郡莒县(今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三庄镇)人。南朝梁时期大臣,文学理论家、文学批评家,刘宋越骑校尉刘尚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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