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6年。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3、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上一篇:lpqc
下一篇:末世孤雄小说
相关文章
水力停留时间
06月23日
音频码率
深圳地铁停运时间
轻饮食
开办费用
回族过年时间
06月22日
最新文章
公倍数
裁纸刀怎么换刀片
磕到了
绘本是什么
清华在哪里
罗威那狗
热门文章
99977的含义
冬天节气
干煸鱿鱼丝的做法
怜卿
首都机场在几环
01年属蛇的和什么属相最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