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见法

时间:2024-05-08 23:48:53编辑:阿育

互见法是将一个人的事迹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而以其本传为主。

举例如下:

1、在《项羽本纪》中,司马迁突出的是项羽的豪爽直率,英勇无敌,对于他的过失,或做了淡化处理,或掠过不提,但却在《高祖本纪》和《淮阴侯列传》中做了较为详细的描述。从本传看,项羽个性鲜明突出,英雄盖世,从《史记》整体来看,又没有隐瞒项羽的缺点,将一个完整全面的项羽的形象展现在了读者面前。

2、如《魏公子列传》,主要是表现信陵君的“仁而下士”,但信陵君并不是时时都能坚持做到这一点。魏相魏齐曾将范雎一顿暴打,后来范雎做了秦相,要报仇,魏齐无藏身之所。赵相虞卿为了救魏齐,与魏齐一起投靠信陵君。但信陵君畏惧秦国,未及时接见他们,结果魏齐“怒而自刎 ”。司马迁将它写进了《范雎蔡泽传》中。既突出了信陵君的性格特点,又不损害人物性格的完整性,保持了历史的真实性,真正做到了“不溢美”,也“不隐恶”。

上一篇:上官于飞

下一篇:语不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