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成立工会委员会的请示。
2、新建基层工会名录。
3、工会委员报告表。
4、工会主席考察表。
5、工会会员登记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要求及说明
1、企业职工少于10人以下的,选3名代表任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女工负责人(女性)、经费审查委员需在工会委员会中产生)。
2、企业职工大于25人以上的,选3名代表任委员会委员,其中一名为工会主席候选人。选3名代表任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其中一名为经审主任候选人。选3名代表任女工委员会委员,其中一名为女工主任候选人。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和近亲属,不得担任工会主席、副主席。
4、企业财会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有关职务。